各相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渝民间艺术研究中心”2026年5月27日项目申报计划启动后,截止5月7日,共有57个单位申报,收到省内外课题申报书共计173项,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巴渝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严格执行评审专家遴选、回避等制度保证课题立项评审的客观、公正、公平。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本年度中心立项课题71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29项,青年项目10项,创编项目9项,自筹项目20项。现将有关事宜和立项名单通知如下:
1、本项目立项后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组必须遵守相关科研管理规定,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强化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行为管理,推进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获批重点项目的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10000元,一般项目的课题资助经费每项3000元,青年项目的课题资助经费每项1500元。创编项目1000元,其中创编项目研究时长为1年,其他项目的研究时长为1-2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其中创编项目不能超过半年,其他项目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3、本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年,创编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研究成果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为专著或论文或研究报告或音响资料或创编艺术作品等形式的成果。凡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结题;凡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曲谱或作品等),(除创编项目外)结题均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1份,口述课题需提交原始影像;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需在1万字以上;重点项目成果须公开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2022版“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专著应为省级及以上出版社;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为1篇核心期刊或2篇省级期刊论文,自筹项目成果为一篇省级期刊论文(以上发表所有期刊论文均要求知网收录),创编项目成果为创编艺术作品与研究报告(10000字以上)、口述史、影像音响资料制品等。凡被市级以上政府采纳的项目建议或研究报告等成果,根据立项通知要求执行。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若有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视作一篇核心期刊。
4.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巴渝民间艺术研究中心2026年度资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且不能再添加其他资助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
5.项目结题纸质版材料送至以下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巴渝民间艺术研究中心(音演大楼),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本中心邮箱 18989699@qq.com(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结项审批书)。
立项文件见附件:


